因那时我兼任着社科助教,所以也算在这大社会中也取得了一些例证。
总想着这些是有助于我的研究的(这是一个我一直更改不掉的毛病),所以我将其记录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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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茅厕论
若将大社会比作一座巨大的公共厕所,通俗而言也可比作茅厕,而里头的厕纸作比公共资源——我个人认为这个比喻还是颇为恰当的。
这些茅厕里像是有一个看不见的小偷。
前一晚打扫这间茅厕的人刚放上的新厕纸,我今早踏进去,却发现全不见了。
这是因为存在一个所谓的“偷厕纸的小偷”吗?
其实不然。
只因每个进入茅厕中的人在使用厕纸时,不知节约——当每个人都抱着尽管只能算是威毫的“多取一点点不会造成多大影响”的想法,那纸卷便只剩下纸筒了。
淡若要求每个人都有“节约厕纸”的意志,那反倒是我的“不道德”了。
在我正式开始研究“灵”之前,就确切地认识到,能接受道德感染的,是那些本质上(就像是追寻河流源头一般)追溯其“灵”便是净白的人。而其它,啊,其他那些,若让他们听见我这对于他们而言“大逆不道”的言论,他们已经愤愤站起、跳着脚指着我的鼻尖咒骂了。
二、笼论
我以还曾坚持过心理咨询师(不是医生)的经验,以及从自身实验……时间后的结果,(勉强赌上个人的信誉),可以证实——当心灵受到家庭创伤后,人们的“灵”智往往会走向两种极端:无差别(极端)创伤他人和无差别(极端)为他人着想(因此“极端”为程度,具体程度以不同个体的不同创伤程度而定)。
像我认识的那些临时同事们,无一不是受到家庭伤害而当了心理咨询师的可怜家伙(他们自身的经历已经完全可以算作“经验资深”了)。
但其实,我并不具备同情他们的资格。
我们这类家伙,往往是最不希望得到别人的同情的。
若想加强和咨询者(也就是我的临时合作伙伴、顾客)加强心理链接的话,通俗而言,就是让他感受到我对他的共情,我会讲讲我自身的经历。
说实话,我觉得这不算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但好歹也是可以写入那种专家写的“以掩去病人姓名后的案例作为分析人类心理的研究类学术用书”的程度。
所以勉强当成一个故事,放在这里,便不算那么乏味了:
我小时候,大概10岁以前,曾一度以为婚姻是美好的,是对他人的祝福。(所以我那时才一度好奇自己三十多岁的小姨为何不结婚。)
可后来,当我发现人类的本质,即“灵”,是何其浑浊(大多数),我便极端地否定了过去自己的想法,但也并不苛责。
不可否认的是,概率而言,世界上的确存在着幸福的家庭,但少数是不具代表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