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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夜半忽见红烛燃,暗喜鸳鸯终交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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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眨巴着眼睛,轻手轻脚下了床,透过门缝朝正屋望去,隐约可见两个晃动的人影。

“是小姐和姑爷?他们在……”

她看不清,但脑子却逐渐清醒,“红烛夜半点,鸳鸯交颈舞。”

“小姐与姑爷终于圆房啦!”

咔嚓——

此刻正屋那对鸳鸯,并未交颈舞,而乃并排坐,人手一把修甲刀,借着身旁的火光专注修剪着脚指甲。

房中仍旧安静,除了脚指甲被修剪的声音,就只剩二人的呼吸声。

谭林霜偷瞄了一眼低垂着脑袋的赵明煙,又将视线慢慢移向她那双赤足,没被裹脚布折磨过的玉足圆润饱满,靡颜腻理,着实可爱。

其实,平心而论,赵明煙也是一个可人儿,只是与当下崇尚的“纤薄如蝉”相去甚远。

她像一颗珍珠,浑圆滑润,手感极佳…咳!

察觉到自己有些心猿意马,谭林霜倏地开口,打破沉寂,“你们赵氏一脉,祖上为官,为何后来做起了花灯生意?”

赵明煙停下动作,举起修剪好的右脚吹了吹上面的碎屑,目不转睛地说道:“‘燃灯表佛’自古有之,至唐后,百姓安乐,燃灯不再只是祭祀之用,老百姓燃灯庆元宵,便有了‘闹花灯’这种习俗。”

谭林霜点点头,也抱起右脚吹了吹,“隋炀帝所著《正月十五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》有云‘火树千光照,花焰七枝开’。而唐睿宗观灯时,则出现‘燃灯百千炬,三日三夜’之说。”

赵明煙解颐,聊兴更甚,顺着他这话,继续说道:“后至宋,在‘闹花灯’的习俗中又加入猜灯谜等闲情逸趣,让老百姓对元宵燃灯更是延颈鹤望。”

谭林霜一唱一和:“唐时,关于赏灯的诗文,亦是层出不穷,我最爱‘千门开锁万灯明’这句,尽显灯火辉煌。”

“而到明时,从正月初八上灯开始,一直到正月十七才落灯,百姓赏灯之乐达空前。七年前的正月元宵,万岁爷上赐百官宴,听臣民赴午门外观鳌山三日,更显‘与民同乐’。”

赵明煙笑着颔首,“百姓乐则国安泰,身为‘赵氏开化地’的后人,我们的祖训是,若不从仕,便要从民。”

“做花灯,正是从民欲也。”

语毕,她转头看向了谭林霜,目光灼灼。

“好个从民欲也!”

谭林霜当即投以赞赏的微笑,有感而发道:“岳父大人虽仙逝得早,但有你这么一个精明强干的女儿,定能帮他薪尽火传,让明月斋继续为富顺县的百姓带来燃灯之乐。”

这是他的肺腑之言,然,听到赵明煙的耳朵里,却拐了几道弯。

明月斋如果作为你个人的产业,于谭家而言,便是你的嫁妆之一…她骤然回想起白日里赵光耀说的这番话。

随即,她虚起了眸子。

谭家与我赵家联姻,不会真看上了明月斋吧?

“在家从父”、“出嫁从夫”,女子的产权向来捏在身边男子的手里,我无父无兄弟,若是谭家以嫁妆为由妄图霸占明月斋,我眼下岂不是内忧外患?

想到此,赵明煙捏在手里的右脚,脚尖溢出了汗渍。

谭林霜则瞥着她色泽莹润的右脚,将手里的修甲刀递了过去,“我这把锋利些,娘子可再细修一番。”

锋利…细修……

说着无意听者有心,赵明煙的眸光深邃了几分。

“太过锋利,我怕伤到皮肉。”

你这敦厚的皮肉岂是小小的一把修甲刀能伤到的?

谭林霜腹诽,收回自己的修甲刀,又将每个脚指头精修了一遍,“娘子活龙鲜健,想必久待后宅,定会烦闷。”

“虽说最近你会常去竹林,但种竹之事你没法亲力亲为,不如闲暇之时,去找祖母打发无聊,跟着她去商行转转。”

“若能帮她分担一些商行事务,皆大欢喜。”

这话我爱听!

赵明煙唇角一扬,松开右脚,摊开左手伸向了谭林霜,“我看夫君的修甲刀确实比我的锋利不少。”

谭林霜莞尔,将自己的修甲刀放至她的掌心,别有深意地说道:“我们是结发夫妻,何谈你我。”

说罢,便将旁边的“金三事”拿起,放到二人中央。

“我的,便是娘子你的。”

赵明煙但笑不语,眼神依旧深邃。

用谭林霜的修甲刀将十个脚指甲细修一遍后,她身体一转,伸出右脚趾刮擦着谭林霜的左脚背,含笑带羞地问:“夫君,你看我的脚指甲修剪得可平整?”

水乳交融才算不分你我。

火光映照着赵明煙红润的双颊,染上一抹春色,令人心驰神往。

“咳!甚好。”

谭林霜缩了缩左脚,感觉脸皮发烫喉咙发紧。

赵明煙娇嗔一笑,将脚指头追了上去,顺着他的脚背伸进了裤腿,“夫君,红烛既已点上,就莫要浪费……”

唰——

她话音未落,谭林霜衣袖一挥,两盏红烛竟同时熄灭。

“娘子,夜已深,快些就寝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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