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
陈斯言这个话题转得实在是有些过于生硬,许语笙的直觉告诉她,这件事情应该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。
当年的事会不会其实比她想象中的,要更加复杂呢?
只不过许语笙知道陈斯言并不会主动说,有段时间,她的心中总在挂念着这事儿。
只不过都在她都快要忘记的时候,她不小心在书房里找到了那本带锁的日记。
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老天爷就是故意让她发现的,否则她不会在那个普通的下午走进书房,也不会走到最角落的位置上把抽屉一个个拉出来。
她的本意只是想找找家里有没有能用的草稿纸,却没想到发现了那本都快要落灰的日记。
倘若这本书没有带锁,她是绝对不会翻看的,只当这是陈斯言的医学笔记,可偏偏它又上了锁,这就很容易地勾起她的好奇心。
她试了很多个密码,终于在“516907”这个组合,成功打开密码。
把两人的生日月份当成密码,也就只有她了,也不亏她试了这么久。
她自然知道这本书不是她的,但看看男朋友的书,也不算是什么做不得的事情吧?
更何况她们早就已经坦诚相见了,看一本他的书里的内容,那又怎么了?
许语笙毫无负担地打开。
扉页写着两行字——
「日记本。」
「2012.10.19购于新华书店。」
这个时间,正是2012年秋天,她刚大学入学不久,结束了长达一个月的军训。
当时的她,会在半个月后和大学的第一任男友谈恋爱,她跟陈斯言在那个时候,压根还不认识。
于是许语笙勾了勾唇,心道真是日记啊,手指轻捻起纸张,毫无心理负担地翻页。
可日记第一页写的,竟然就是她的名字。
「晴天星期五。
解剖课刚下课,又听起舍友提到那个名字。
许语笙,应该是这个名字吧?我在官网看到她的照片了。」
「雨天星期二
我在去图书馆的地方看到她了,只不过她在跟男朋友接吻。
我失眠了,我发现自己好像有点难过。」
「晴天星期一
春天终于到了,她又换了个男朋友,听说叫连澈,我为什么要打听他的名字?期末在即,复习应该比这件事更重要。但是这好像是比《病理学》挂科更严重的事情。」
.…
因为时间实在是有些久远,他喜欢用钢笔写字,墨水有的已经浸透纸背,书页也有些微微泛黄。
许语笙不知觉的红了眼眶。
原来他早就注意到了她,远比她想象中地要早得多。
她胃不好,在她发了官宣连澈的朋友圈后,共友告知他这件事,他伤心到胃痉挛。
他写日记有一种很强的个人风格,只单纯叙事,很少笔墨描写他当初的心情,最多也只用一两个词语淡淡盖过。
但她依旧能够十分清晰地从他所写下的文字里,去窥探到他当时的心情。
许语笙一个人在书房里不知道待了多久,一整个下午都保持着那个看书的姿势,直到一整条胳膊都麻了,她才缓缓意识过来,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。
但记载着她名字的那本厚厚的日记,却像是怎么也看不完。
许语笙红了眼眶,眼泪就像是断了线一样,扑朔扑朔地往下掉。
她明明也不是特别感性敏感的人啊,可是为什么会这样?
门铃声,在她翻开日记本中间部分的时候,被人从外边按响,而后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。
她来不及合上日记,飞奔过去,只想要快点看到陈斯言,竟一时忘记了下午四点半距离她下班还有一个多小时。
门被打开,许语笙看到了陈文惠。
两个人之间存在很大的矛盾,每次见面都并不怎么愉快。
许语笙一开始也是想跟陈文惠好好相处的,只不过初见面时,陈文惠便先主动阴阳怪气。
她也不是一个能受委屈的主,陈文惠先不待见她,她也不会给对方好脸色。
初见面以一种不太体面的方式收场,也加深了她们对对方的刻板印象。
许语笙觉得陈文惠是一个过分封建、掌控欲极强,又非常有门第观念的一个老太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