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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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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意义上,周行并不是村里的原住民,周行妈妈在村里租了房子,他是跟随妈妈搬过来的。

尽管母子二人十分低调,但也挡不住村子里的那些闲言碎语。

周行没有父亲。

周敏和周行母子两人刚刚搬来时,村里那些好事八卦的,一双双眼睛天天盯着人家,背后窃窃私语说周敏是哪个老板的情人,怀了孩子之后被原配赶走,在原来的村子待不下去,才搬到这里。

曾宜宁记忆中,她第一次见周行是村里有人结婚办酒席,她刚好坐在周行旁边。

听到同一桌吃饭的大人问周敏在村里住的习不习惯,她才注意到这对母子。

那时候的周行人瘦瘦的,皮肤很白,不同于曾宜宁充满光泽的白皙,周行的皮肤更偏向于苍白,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,坐在那里,也不动筷,有一种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的感觉。

倒是周敏眼角含笑,虽然没有打扮但一看就是大美人。

冷盘里有曾宜宁喜欢吃的碧根果,一桌的大人们照顾她,见她喜欢吃,就把整盘碧根果都挪到她前面。

曾宜宁不好意思吃独食,看了看身边的周行盘子里空空的,就抓了一把给他,好心解释道:“这个叫碧根果,很好吃的。”

周行愣愣地看了看她,曾宜宁还以为是他不喜欢,纠结着要不要把那些碧根果再拿回来,浪费了也可惜。

周敏把盘子往周行面前移了移,说道:“人家小妹妹给你的,快吃吧。”

说完还朝曾宜宁友善地笑了笑,表示感谢。

后来周行转学到了村小,跟曾宜宁一个班。

周行在班上也不爱说话,没什么朋友,存在感并不高。

大家只喜欢他打篮球,他的座位旁边永远都放着那个半旧的篮球。

周行和朱志杰的矛盾也是因为篮球引起的。

村小规模不大,没什么严格意义上的篮球场,只有一块空的水泥地上安了一个篮球架。

周行每天放学后都会跑去打篮球,即便一个人也打得忘乎所以。

那天朱志杰不知怎得心血来潮也去了篮球场,他理所当然地让周行把位置让出来。

周行提出一起打,朱志杰不肯。他在家当“小皇帝”当习惯了,全家人都围着他转,事事顺着他的意,平时在学校里也是“横行霸道”,不容许有人反驳他。朱志杰的爷爷是村长,同一村的大人们不看僧面看佛面,碍于他的爷爷,都嘱咐自家的孩子不要去招惹朱志杰。

朱志杰见周行不为所动,仍旧管自己运球投篮,像是把他的话当成空气一般,脸上面子顿时挂不住,便直接上前想要抢周行手中的篮球。

他被周行绕着在场上跑了几圈,连球都没有摸到,恼羞成怒。趁周行不在的时候,他拿着剪刀狠狠戳破了周行的篮球。

这颗篮球对于周行而言意义非凡。因为身世的缘故,他从小就没什么朋友,偶尔有能玩到一起的,过不了两天也会被家里的大人叫走。他独来独往惯了,周敏怕他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,咬咬牙花钱给他买了这颗篮球,想让他能打打球,不至于太过无聊。周行还记得第一次收到这颗球时的惊讶和欣喜,他小心翼翼地捧着球,连睡觉的时候都不肯松手,深怕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它又不见了。

自己如此宝贵的玩伴就这样被朱志杰随意破坏,周行的心里升腾起一股怒火,他什么话都没说,三两下就把朱志杰按到在地上,两个人扭打在一起。

朱志杰只是嘴皮子厉害,要论动手,他不及周行的一半,最后结果就是他被周行单方面修理了一番。

朱志杰是家中的宝贝,如今被人打得鼻青脸肿,家里人自然不肯放过周行。

当天晚上,周敏带着周行,拿着水果、牛奶和营养品登门,向朱家一大家子人赔礼道歉。

周行倔强,梗着脖子一声不吭,绝不肯认错。

周敏弯腰低头,说了不少好话。朱家人高高在上地奚落她了一番,连带着周行,话里话外都是“这样的孩子将来肯定不会有出息。”

任何一个母亲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被人如此贬低,在这件事情上周行动手打人确实不对,但朱志杰也有错,可为了能在村子里继续生活下去,周敏只能咬碎牙往肚子里咽,任由朱家人数落、挖苦周行。

周行和朱志杰之间的这些事情都是后来曾宜宁从别处听来的,两个男生打架的故事,她并不感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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