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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章 chapter 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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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骇人听闻的是,报告上写,有些尸块经高温变质,联系到高压锅上的血迹,他们怀疑这案子里还存在食尸的情节。

“……你吃掉了?”

问话的警员没意识到自己声音都有点抖。

女人掀开眼皮来看他,面露遗憾:“本来想留给孩子补营养的,可惜他不领情。”

“喏,倒掉了。”

她对此毫不在意。

坐在她面前的警员脊背一凉:……这个人是天生的恶魔。

后面的流程走得顺利,根据供认,警方在垃圾堆里又发现了几袋尸块,不过没能拼成完整的一具。

剩下的也许已经被消化,也许是被送进垃圾处理厂,和别的东西一起凝成黑色油脂,找不回来了。

……

关于这案件,不止在小县城里,在网络上也早已传疯。

最开始的版本是大义灭亲,说这家的儿子和母亲一向关系不好,彼此之间甚至可以说是视对方为世仇。

所以当发觉母亲的罪行时,做儿子的就给果断揭发了。

于是人们唏嘘,说这儿子是倒霉,摊上这么个疯癫的娘,过去十几年是怎么过的。

这样传了几天,更多的细节也慢慢流出来。

后来有一种说法,是大众喜闻乐见的反转,热度被抬到另外一个层次:那孩子报警时是不到十六周岁,但也已经懂得很多东西,兴许是母亲替他挡了牢狱之灾呢?

什么亲子关系不和谐都是幌子,血浓于水,当娘的永远还是放不下孩子,那些冷漠不过是为掩人耳目装出来的表象。

——原来古时有母替子顶罪,现在也是这样吗?

那时更详细些的犯罪细节已经被披露,人们为手段之凶残而震惊,见到嫌疑人的照片却不免要怀疑,是否有哪里出了差错。

一个生得柔弱貌美的女人,真的有力气犯下这种罪行么?

自然而然,后一种猜测占了上风。

留言楼一层一层刷着,谩骂随处可见:

[真可怕。这样年少的恶魔,怎么就不能去死呢?]

[社会不能容许有这种人存在!]

[天生的坏种!]

周边群众的态度也是如此,但其中有些秦知白比门口粮油铺的大爷还要晚得知。

漫长的等待时间过去,母亲认罪,他终于被允许离开。

巷子里明显比往日冷清许多。秦知白心知这是因为膈应,有条件的人全部另找了住的地方。

筒子楼里半数以上是出租屋,房东只能自认倒霉,得亏四楼这间阴气最重的屋子的房主是凶手本人,冤魂索命也不会索到他们身上来。

他的母亲——不,秦知白现在不愿意这么叫了,女人的存款不少,这两天里律师也和他沟通过,找不到受害者家属,理赔的金额少掉许多,这间房屋应该能被保留。

他上了楼。屋里本来也没什么摆设,被搜查过一遍也看不出太大的差别,只是主卧房门关着,厨房门也被拉上,贴着封条。

……案件已经告破,封条自然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,不过是没人想起来该拆走。

至于他房间里那片可疑的肉眼几乎看不出来的血迹,时间跨度拉得太长,警方并没有查出什么。

秦知白想起回来时路过的报纸摊。

架子是斜的,各家报纸就在上面夹着,一份首页标题印了最大的红色字号: “骇人听闻!男子约嫖惨遭碎尸!”

换一份,也是同样吸引人眼球的标题:“高压锅煮尸,小县城惊现食尸女魔!”

纸媒如此,更不用提网络上是怎样的状况。

又是碎尸又是煮尸,凶手还是做不正当生意的小姐,哪一处都是爆点。媒体们狗鼻子最灵,先嗅见了流量的味道。

相关报道铺天盖地地传,每天都有记者守在警局门口问案情进展,秦知白是知道的。

他就在里间坐着,听外面的警员给出永远一致的回应:“案件相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,有新进展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公布……”

手机没被收走,各种难听的言论他看了很多,并且对其中的大多数无感。

真正让秦知白恶心的,是一条视频采访。

贴合舆论风向,有家媒体去采访了某位著名犯罪心理学家,江城大学的教授。

记者提问方向很明确:“依您的经验来看,这个案子里的少年,有没有可能受到母亲的影响,在不干预的情况下走上邪路呢?”

“——或者其实他自己在这案子里就有不可替代的作用?”

教授打着官腔:“我们觉得,其实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……”

“一切还是以警方通告为准,我们毕竟不好说。”

不好说什么?

能拓展的方向可太多了。

他个人的主观意见是:“在这样的家庭条件下成长,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。又是在青春期,也许只是一时冲动……做出这种事也是很有可能的。”

看哪,专家也这么说。

十个人里六个先入为主,剩下四个将信将疑,而人言可畏,最后多半也是要倒向人多的那一方的。

秦知白关掉屏幕。他咬着牙想:这个世界,所有人都把他当嫌疑人看。

没有人值得他在意,他也不会再允许任何人将自己看透。

人的嘴是堵不住的。女人的事迹已经传遍整个县城。所幸远一点的巷里的人多只是听说了这事,并不识得他的脸。

他在楼上浑浑噩噩待了一天,不知什么时候回了神才觉出饥饿。

屋里没有吃的,秦知白也不想再踏进那厨房一步,干脆出去随便找点吃的。

杂货铺是不能去了,他现在是人人喊打的疯狗。但他运气不错,在数条巷外寻到一个卖仙豆糕的小摊,老板是外地人,做流动摊贩的,还不清楚最近发生了什么。

秦知白要了一份,在河边石阶上找了地方坐下,随意咬了几口。

表皮没有嚼劲,寡淡无味,内里是粉末状的苦,不过还能接受。

他一连吃下四个,站起来准备回去时却忽然想不起自己为何会出现在石阶处。

……巷口阿婆用那种比平日还要憎恨他的眼神看他又是为了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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