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风雪是一只喜新厌旧的猫。
他自己是不怎么情愿承认的,但这是图书馆常客之间公认的事实。
暴风雪对此表示:喜新厌旧是人类…猫猫本性。再说,他漫长的一生都停驻在这小小的城市之中,如果换成某位使命感不那么强烈的人…猫,早就被生活的一成不变逼疯了。既然他已经把全部耐心放在自己神圣的职责上,那么在业余生活中自由地寻找乐趣,尤其是新的乐趣,也没什么错,不是么?
馆长先生不太能在这件事上发表评论。他是个普通人,并不渴求永生的祝福,也没有暴风雪那样丰富的猫生阅历,自然没办法在这种事上感同身受。极少数了解暴风雪“真面目”的本地居民也是同样的态度。
至于更少数的和暴风雪处于同样境地的非人类…他们也和暴风雪一样喜新厌旧,以至于这群“人”平时都不怎么见面,几百年的友谊很难带来什么新的趣味性。
暴风雪喜新厌旧本性的最近一位“受害者”,是图书馆近期的新访客——不是洛恩,而是一名女高中生。
女孩的父母都是在伊利斯本地居民,她当然也是土生土长的伊利斯人,从小就对自己城市的诸多名胜古迹有所了解,但并没有什么动机去拜访。
女孩最初访问图书馆是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研究类作业,真正吸引她的并非古旧书本的油墨香,而是经常在图书馆里游荡的大白猫。
女孩非常喜欢小动物,尤其是猫咪,为了能经常见到暴风雪,得到和这只格外温顺的猫咪互动的机会,女孩决定经常拜访图书馆,不仅顺手办了读者证,还在不知不觉间发觉了新的爱好,对小说类书籍萌生出强烈的兴趣。
后来她就逐渐忘却了初衷,每天一放学就跑到图书馆里看书。
暴风雪对自己的新成就很是自豪,他最喜欢把偶然前来的访客发展成长期读者。
女孩作为一名爱书又爱猫的年轻人类,完全符合暴风雪的交友标准,大白猫就这么把她当做自己的好朋友。女孩依旧喜爱暴风雪,只是这份喜欢变得更加自然,不会再聒噪地围着对方团团转,阅读和学习是她在图书馆的核心活动,暴风雪来找她玩的时候她也欣然接受。
这一切都发生在洛恩乘火车来到伊利斯之前。
后来的事情顺理成章,暴风雪的注意力和精力被洛恩吸引,洛恩给他留下的印象更加惊艳,以至于女孩逐渐发现,图书馆的大白猫好像不怎么来找她了,每次她主动去找的时候,都发现对方趴在一名陌生青年的手边,有时候甚至只是在懒洋洋地睡午觉。
女孩可从没有受过这个级别的待遇。
她内心羡慕的同时,也不小心被陌生青年吸引了视线——是一位帅气的小哥哥,就是看起来…有点凶,沉默寡言不合群的性格,阴郁冷峻的气质,加上脸上的刀疤,以及掩饰得很好的警惕冷漠的视线,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莫名的畏惧:这位难道是哪个□□的杀手?
影视作品里,杀手的外表往往有种干净利落的洒脱感和锐利感,搭配斯文败类式的西装革履或是自带气场的黑色大衣。青年的外表则刚好相反,五官确实带着锐利感和攻击性,衣着打扮却不修边幅,若是换上一副平庸的面孔,更像是性格懒惰、抗拒出门的普通内向颓废青年。
总之,青年浑身上下散发着“不要来和我说话不然我要动手了”的抗拒与暴力兼具的气质,心情似乎不怎么好,女孩远远地瞟了几眼,就识趣地快步离开了。
这并不妨碍女孩找到贝尔罗斯分享自己的困惑。
“我知道蛋酒是一只很有性格的猫,但我还是有点担心他…”女孩神色纠结,“那位先生看起来对蛋酒好像没什么兴趣,性格也比较…冷酷,怎么说呢…”
“像是个潜在的暴力分子?”贝尔罗斯笑道。
“啊,我不是那个意思…”女孩倏地脸红,连忙摆手,“好吧,我确实有点想念蛋酒的手感。我对那位先生没什么意见,就是有点疑惑,蛋酒为什么会突然喜欢上他?”
贝尔罗斯思索一瞬,果断出卖洛恩的本性:“那位先生已经办了读者证,是咱们图书馆的新成员,不是什么危险人物,你大可以放心。别看他那副模样,他其实很喜欢暴风雪,性格也随和友善,所以暴风雪才会那么喜欢他——不过,你可千万别去找他搭话,他很抗拒和人沟通的。”
以至于初次见面的一个月后,洛恩还坚持从后门进出读书馆,这让贝尔罗斯颇为无奈。他可不能允许两位常驻读者之间再发生类似的冲突,暴风雪一定会发飙的。
女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:“那就好,谢谢您告诉我这些。我就知道蛋酒是一只聪明的猫。”
“没事,”贝尔罗斯目光带着同情,“暴风雪一直都是喜新厌旧的性格,我当时好像也…”
“您警告过我,不要疯狂地爱上他。”女孩失笑,“我之前听到这种传闻还不太相信,没想到…还真的发生在我身上了。”